2004年2月11日在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继烈
各位代表:
我受张建国主任委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中共淄博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从本市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的要求,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服务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的指导思想,积极拓宽民主立法渠道,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办法》、《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常委会主要抓了以下四点: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完善立法规划。为确保地方立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常委会认真抓了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制定工作。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的过程中,主任会议对立法规划多次进行研究,并通过公开登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立法建议项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努力使规划既体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又符合我市实际需要。同时,常委会还聘请了立法顾问和立法咨询委员,为搞好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法规质量。常委会每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都要求市人大有关部门提前介入,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前期工作。常委会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基层,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一年来,共组织立法调研20余次,征求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100多条,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和吸收。在初审《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办法(草案)》和《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分别到有关区县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把法规修改草案分发下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使地方立法活动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促进了立法质量的提高。
三是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淄博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从一开始就与起草部门共同考察、论证,确定制定法规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框架,对法规草案进行认真初审,就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可操作性及地方特色等方面进行反复研究,向常委会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提高法规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是协助上级人大常委会搞好立法调研,对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先后来人或发函就《行政许可法》等6部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对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意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有些意见被上级人大常委会吸收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中。
二、加强监督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统计法》、《教师法》、《山东省邮政条例》、《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等16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执法所取得的成绩,提出进一步加强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视察、调查、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专利法》、《药品管理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建筑法》等法律和《淄博市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各项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人代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根据《审计法》、《预算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常委会依法加强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200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淄博市200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继续深化改革,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市人代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保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关系全市改革和建设重大事项的监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经济运行、流通领域三○工程建设、计划生育、旅游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减负情况等21项工作汇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转变作风,扎实工作,抓好落实。为促进和支持市政府的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主任会议成员先后对市人民公园改造工程、天然气工程、公路工程建设、劳改劳教工作等进行了检查指导。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确定了民营企业联系点,走访联系民营企业20余家,深入生产一线与职工交流、座谈,帮助企业改善发展环境。去年7月,常委会专门召开了民营企业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就如何贯彻市委工作会议和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代表们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建议,鼓励民营企业中的人大代表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好带头作用。
(四)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监督。在非典防治工作中,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非典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市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防治非典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措施,确保淄博平安。主任会议成员带领机关的同志,多次深入区县及车站、宾馆、学校,对非典防治工作进行视察、督导。去年,常委会牵头组织了两次“环保世纪行”活动。5月份,开展了以抗击非典、向垃圾宣战为主题的集中采访,推动了全市非典防治和环保工作的开展。10月份,组织各新闻单位对张店区近郊11家水泥企业的搬迁改造情况集中采访,促进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人民来信487件(次),接待来访780人(次),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依法进行了妥善处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致性,认真行使任免权
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一年来,常委会在中共淄博市委的领导和组织人事的配合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依法先后任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0名;决定任市政府组成人员36名;任命市法院审判人员25名、市检察院检察人员5名;批准任命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8名。免去、决定免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33名工作人员的职务。为提高被任命人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常委会坚持了对拟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报告制度。一年来,先后有36名拟任命人员参加了以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增强了拟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常委会会议上,36名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各自的工作情况、拟任职务设想等作了供职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他们的供职报告慎重进行表决,并对他们提出履行职责的要求。
四、密切与代表联系,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一)督促政府做好市人代会议案的办理工作。对代表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关于治理大气污染》、《关于综合治理孝妇河污染》、《关于设立老年保健中心和社区老年公寓》等4件议案原案,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初审意见,进行了认真审议,决定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议案原案作为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其他3件议案原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对形成的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查,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常委会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措施,努力做好农村卫生医疗保障工作。
(二)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51件。闭会之后,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了交办会议,及时将这些建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办理,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常委会有关部门通过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汇报、组织办理情况检查等形式,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办理工作。一些重要的建议、意见,主任会议成员都亲自进行了督办。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件,常委会也及时转交,抓紧催办,目前也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
(三)加强同代表联系,组织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为使代表在闭会期间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常委会按照“就近就地,方便活动”的原则,把驻我市的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进行了编组,推选了召集人,提出了活动内容的建议,并委托区县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代表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代表尽快熟悉人大工作和有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参加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同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进行了分工,全年共联系各级人大代表1100多人次。常委会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先后有40名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还通过寄发《人大代表手册》、《公报》、《淄博人大工作》等材料,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
为使广大公民了解权力机关的工作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增强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常委会继续实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年先后有31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在做好代表工作和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同时,常委会还加强了同上、下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一年来,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先后来我市进行执法检查、召开有关会议、联系人大代表等10多次,市人大常委会都认真做好协调、组织、配合工作。还积极派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各种会议,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学习搞好人大工作的经验。同时,常委会坚持邀请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联合组织调查、视察等活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研讨会、经济交流会、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也都应邀派员参加。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也都召开了对口联系会、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探讨做好工作的思路方法。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去年3月份,常委会召开了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研究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的开展。
五、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为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抓好思想作风建设。一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一系列会议精神作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为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常组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提出了关于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活、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意见。常委会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议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做好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市委九次党代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结束后,常委会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做好人大工作开展了大讨论,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的呼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同时要求大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规定,保持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是搞好制度建设。为全面行使各项职权,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常委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了秘书长会议制度、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使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对机关部分干部进行调整交流,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了老干部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常委会于去年6月份、11月份两次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宣传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措施。先后组织市属新闻单位对临淄、周村、沂源等区县的人大工作、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集中采访。组织开展了全市“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和民主法制专版专栏专题”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与中央、省、市宣传新闻部门的联系,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大工作和代表事迹。成功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书画摄影展和纪念毛泽东诞辰110周年岳经一书法摄影展。积极参加全国有关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承办了全国主要陶瓷产区城市人大工作联席会,认真学习外省、市人大工作经验,宣传淄博的人大工作。
常委会加强了对外交流工作。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参与接待了越南国会代表团等外国使团的来访。常委会还审议了市政府的有关议案,先后作出了《关于同意淄博市与韩国广州市缔结友好关系的决定》、《关于授予淄博旭硝子电熔材料有限公司细田裕先生、牛丸之浩先生“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促进了我市对外经济贸易和其他领域的合作交流。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法律规定和全市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地方立法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全市改革开放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待于进一步探索;二是监督工作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代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对于常委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各位代表批评、监督,以便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各位代表,2004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淄博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常委会要认真贯彻《立法法》,进一步搞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院监督和工作监督。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做到立法和监督并重。要继续坚持抓大事、议大事、讲实效的原则,对事关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事项及时审议决定,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要继续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密切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各位代表,在新的历史时期,抓住机遇,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是全市人民的期望,也是我们的神圣职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淄博市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